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江苏大锅菜团膳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供应生鲜副食品等商品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试用期自 20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方式等无异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第二条:采购要约及价格约定
1、甲方应在约定时间 每周五下班前 将订货清单(包括商品品名、数量、规格、用途)以微信/邮件方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零时增加品种、数量的,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价格约定方式:
■a. 按固定周期报价(■周、旬、半月) □b. 按每日市场价变动定价
□c. 其它:
第三条:商品数量及质量
1、乙方配送的所有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保证质量。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确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商品退给乙方,并可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
当天上午9:30前 按甲方要求重新送货,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2、甲方订购数量以公斤或双方约定规格为计算单位,乙方以±5%为限度,不可多送或少送。否则甲方有权退给乙方,或要求在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时间内补送。
3、为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各类材料:
①.食品流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材料;
② .肉品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合格证明等商品质量证明材料。
第四条:配送、验收
1、甲乙双方在约定每天7:30前在甲方食堂接收并验收商品。
2、验收标准:
①商品数量以甲方称重为准;
②商品质量以双方约定标准或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如甲方提出质量异
议,应保留证据。
3、甲方不得无故拒收商品,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4、乙方人员在进入甲方区域时,应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法
1、双方以甲方工作人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为结算依据。
2、货款以 ■月结 □半月结 □周结 为周期结算,由乙方负责提供合法发票,甲方在结算周期顺延30日内结清乙方货款,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能按清单及标准配送,甲方可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2、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未按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总货款每日1‰的违约金。
3、因市场缺货,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供货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4、若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且无正当理由未及时送货或因商品质量原因甲方退货乙方未及时补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相关费用(如员工外出就餐费用)。
5、如甲方员工因食用乙方提供商品发生中毒,由卫生、质监等国家有权部门鉴定确为乙方责任的,乙方承担所有医药费用、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因自然灾害、城市交通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商品无法按时送达(包括商品缺失、配送无法准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甲方取消订单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